划分三类区域 差别化收费 |
中心市区停车收费 3月起执行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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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记者 林书修 通讯员 傅劲松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规范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日前,市发改委正式出台《关于完善泉州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及相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3月1日起,泉州市中心市区将按照差别化停车收费原则,执行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新标准。有效期5年。
区域划分明确
停车区域分三类
新规适用于泉州市中心市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和泉州开发区内停车场(含道路停车泊位),涵盖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和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以及旅游景区等配建的停车场;公立(办)的医院、学校、公园、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影剧院、养老院、殡仪馆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建停车场;经授权的部门、机构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需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
新规差别化收费政策区域划分为3类,并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较之以往更加具体明确。
道路停车泊位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
1.坪山路—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城西路—江滨北路—坪山路区域范围内(含以上路段)
2.东海部分路段:港湾街—通港西街—法坊路—丰海路—港湾街区域范围内(含以上路段);东海大街路段
3.城东部分路段:通源街—东辅路—体育街—安吉路—通源街区域范围内(含以上路段);安吉路—瑞安街—丰海路—体育街—安吉路区域范围内(含以上路段)
二类区域:
1.鲤城区、丰泽区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2. 324国道洛江区范围内以南区域
三类区域:
1.泉州开发区区域范围内
2. 324国道洛江区范围内以北区域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
1.坪山路—东湖街—少林路—城北路—城西路—江滨北路—坪山路区域范围内
2.清源山风景区区域范围内
二类区域:
1.鲤城区、丰泽区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2. 324国道洛江区范围内以南区域
三类区域:
1.泉州开发区区域范围内
2. 324国道洛江区范围内以北区域
差别化收费
3月1日起执行
新规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秉持“差别化收费”理念,此次新规建立了区域差别化、时间差别化、类型差别化的定价机制。一类区域适当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缓解中心市区停车压力,而二、三类区域逐渐递减收费标准。此外,新规延续道路停车泊位每天21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车辆停车免费的规定。
七种情况免收停车费
根据通知,各停车场(点)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中的免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一)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
(二)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车辆;
(三)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的停车服务;
(四)发生突发性事件时,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停车服务;
(五)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夜间免费停车时间段内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