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箱烟花爆竹囤民宅 屋主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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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苏志刚 文/图)1月10日晚,南安市公安局石井海防派出所在一民宅内查获300余箱烟花爆竹,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月10日下午,石井海防派出所获悉,辖区一民宅内存放了数百箱烟花爆竹。眼看年关将至,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民警于当晚6时许找到涉案民宅。民宅所有人高某打开大门后,民警发现民宅客厅及两个房间堆满了各类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300余箱。
经查,因临近春节,犯罪嫌疑人高某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私人手上大量购进烟花爆竹,并存放在自己家中。令高某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的反应如此迅速,这些烟花爆竹还没来得及卖出去便被查获了。
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由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存放,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警民携手,共铸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