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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下50万元遗产 出嫁女儿有权继承吗 2023年08月26日

■早报记者 陈玲红 通讯员 王琳 黄文胜

父母去世留下50万元遗产,5个孩子中有4个是已出嫁的女儿,三女儿出面协商分配遗产,其中两个女儿表示不争遗产,唯一的儿子反对,认为出嫁的姐姐没有权力分遗产。那么,没有留下遗嘱的遗产该如何分配呢?

案件

遗产分配有异议

姐姐弟弟上法庭

李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陈某于2017年去世,李某于2023年1月去世,两人育有5名子女,4个女儿出嫁,老五是唯一的儿子(5名子女且记为长女李某一、次女李某二、三女李某三、四女李某四、儿子李某五)。李某过世后留有遗产为存款50余万元,因李某生前没有立遗嘱,且继承人均没有放弃继承遗产的表示,为了分配这些遗产,李某三找到李某四等人协商遗产事宜,遭到李某五的拒绝。李某五认为,4个姐姐都已出嫁且父母一直跟着自己生活,因此出嫁的姐姐不应该来争夺遗产。

李某三认为,即便出嫁了仍然有权继承,于是她向南安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开庭时,李某二未到庭答辩;李某一、李某四明确放弃继承遗产;李某五辩称自己长期与李某共同生活,且对李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

判决

出嫁女儿各分30%

尽赡养义务的儿子分40%

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一、李某二、李某三、李某四、李某五作为子女均为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一、李某四在李某的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李某遗产的意思表示,故李某的遗产应由李某二、李某三与李某五共同继承。李某五对李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与李某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基于上述情况,法院判决李某二、李某三对李某的存款各继承30%的份额,李某五对李某的存款继承40%的份额。

说法

出嫁女儿

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官称,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和遗赠赡养协议的情况下,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遗产。

现在仍有不少人受传统思想影响,认为外嫁女不能参与分配遗产的继承,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出嫁的女儿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同样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得以女儿外嫁为由损害其应享有的继承权。

百善孝为先。虽然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继承遗产份额,但《民法典》也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弘扬了积极妥善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