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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 泉州开出首张罚单 两居民被罚150元 2023年11月16日

早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吴文霞 林亚美)日前,洛江消防救援大队针对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充电,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的违法行为,开出了泉州市首张依法对个人开出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的罚单。

10月26日10时许,消防监督员与双阳街道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洛江区阳光南路1号祥光花苑祥和楼一楼门外,业主颜某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给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经联系后其以智能充电桩充电费用较贵为由,拒不改正,存在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充电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大队监督员对业主颜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相关规定,给予颜某处罚款人民币15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2023年9月1日《福建省消防条例》生效以来,泉州开出了首张针对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充电的消防执法罚单。

无独有偶。当日,消防监督员与双阳街道工作人员联合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时,发现洛江区双阳街道祥光花苑2期锦和楼旁设有小区集中充电场所,但是该小区业主梁某却以集中充电场所电费较贵为由,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改正,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

“违规充电隐患巨大,由此引发的火灾屡屡频发,严重威胁着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对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梁某处罚款人民币15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居民群众从自家拉出的插座普遍没有充满自停功能,电动自行车通常是充整夜电,经常过载充电会造成电池鼓包变形,进而发生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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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生效的《福建省消防条例》,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电动车停放场所如何设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电动车应该怎样停放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哪些充电行为需要杜绝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

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