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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17名儿童 余华英被判处死刑 2024年10月26日

余华英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宣判,庭外很多寻找孩子的家长在这里聚集。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在一审庭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华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余华英进行了最后陈述。

2023年7月,贵阳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同年9月,贵阳中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某(另案处理)、杨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贵州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案。2024年1月,贵州省高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余华英卖的第一个孩子是自己的亲儿子,以5000元的价格卖到河北,1993年至2003年,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了17名儿童,其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

多名被拐儿童家长向记者回忆,余华英及同伙采取“熟人作案”方式,通过在流窜地租房物色儿童,与被拐家庭成为邻居,熟悉后以冰棍、糖果等为诱饵将儿童拐走。对于余华英在庭审时表达的歉意,多名被拐儿童家长表示,不接受道歉,“她把我们搞得家破人亡”。

(新华 红星)

■案情回顾

2004年 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 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年9月18日 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 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 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