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者上路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
■融媒体记者 林婷瑜 刘静梅
通讯员 庄小强 李佳炜 文\图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泉州市学生记者团联合丰泽交警大队开展“‘警’握小手,安全‘童’行”活动,来自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的30名小记者在丰泽交警路面执勤人员的带领下,分批次在丰泽区主要路口“执勤”,当起了“小小交警”,对来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叔叔,您为什么不戴头盔呢?”“阿姨,您知道没有戴头盔有哪些危害吗?”……活动中,小记者们向违规的市民连连发出“灵魂拷问”,并向他们强调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呼吁大家一起遵法守法,为创建安全、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此次活动,小记者们增长了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也体会到了交警叔叔工作的辛苦,对交警的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
★守护城市交通安全
□小记者 颜子宸
(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四年级)
我们与交警叔叔一同在湖心街刺桐路路口执勤。眼前的电动车如流水般在道路上穿梭,其中一些“骑手”未佩戴安全头盔。我们尝试着将他们拦下,向他们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面对我们的劝阻,骑手们的反应各不相同。有的骑手低头认错,并规范地佩戴头盔;有的则找各种理由辩解,比如“头盔刚刚放车上被别人顺走了”,或者“就几步路而已,戴头盔太麻烦”;还有的虽然口头上答应整改,却敷衍地戴上又摘下。市民的种种理由让交警叔叔们感到无奈,但他们仍然耐心地向市民解释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呼吁市民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无论市民的态度如何,交警叔叔们始终坚守在岗位上,维持着交通秩序。交警丰泽大队三中队民警傅国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年四季,无论严寒酷暑,我们从不缺席。遇上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时,我们更需要坚守在路上,为大家带来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听了傅民警的话,我们不禁为交警叔叔的辛勤付出而感动。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守护着城市的交通安全。(指导老师:俞晓晓)
★令人欣喜的转变
□小记者 洪胤昶
(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五年级)
交警丰泽大队一中队民警吴端国叔叔向我们介绍了选购安全头盔和佩戴安全头盔的注意事项,并带领我们走上路口开展执勤任务。执勤中,我们目睹了大量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的发生,包括未佩戴头盔、闯红灯、超载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我们随机采访了一些违规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他们的理由各异,有的人是为了赶时间,有的人则是为了省事,还有些人竟然认为周末交警不在岗,可以趁机违规而不受处罚。这些理由的背后,其实都反映出他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
面对我们的劝导,大多数人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立即正确佩戴好了头盔,并表示以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看到这一幕幕,我心中充满了成就感,也深感这次执勤活动的意义所在。
(指导老师:张悦)
★生命排在第一位
□小记者 李思妍
(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四年级)
活动伊始,交警丰泽大队秩序机动中队中队长黄培钢为我们介绍了铁骑执勤装备,让我们了解了装备的佩戴方式、功能特点、动作要领及注意事项等。随后,黄中队长耐心地向我们讲解了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事项,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在执勤过程中,我们拦下了一位载着小朋友的阿姨,阿姨不好意思地从车厢里拿出了安全头盔戴上,并向交警叔叔解释自己是因为着急出门才没有戴头盔。交警叔叔听后,耐心地告诉她:“再怎么着急,都得把生命排第一位,安全头盔可以在意外发生时保护头部、减少伤害。”这句话让我深刻感受到了交警叔叔们对市民生命安全的重视。
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更是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作为社会的一员,我有责任和义务去督促身边的人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指导老师: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