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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菜品进行虚假标注 餐饮店受到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06日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晋市监)昨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辖区一家餐饮店为增加销量,在外卖平台开设的店铺发布的菜品中,以“有机花菜”字样对普通花菜进行虚假标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原来,晋江市西滨镇某餐饮店在某外卖平台开设的店铺发布“有机大碗花菜”菜品链接,链接内介绍菜品原料标注“有机花菜”字样。今年5月23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该餐饮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用于制作该菜品的花菜外包装上,执法人员未查出标注有机认证标志;当事人现场提供的采购发票写明品名为花菜,属于普通花菜。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下架上述“有机大碗花菜”链接,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开设网店发布商品广告时,以增加销量为目的,采用“有机大碗花菜”字样制作链接并进行虚假标示,足以引人产生误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有机食品时,要详细核对商品信息,查看外包装是否有认证标志、是否有追溯二维码可供查询有机食品的产地、认证机构等相关信息,以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此外,餐饮店经营者在经营中应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知法学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