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灾情牵动人心。然而就在此时,竟有个别人别有用心地用地震题材蹭热度,编造虚假信息,制造恐慌,被警方处罚。
造谣大同9.6级地震
被行政拘留十日
据山西网警1月10日发布的消息称,1月7日,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消息称,“大同1月6日晚上12点发生了9.6级地震,最为严重的是大同天镇县,受灾最严重”。随后,大同市防震减灾中心很快发布辟谣声明,明确表示该地区并未发生所传地震灾情。警方已将发布谣言者杨某江抓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杨某江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球有科学记录以来震级最高的地震为9.5级,于1960年发生在智利南部瓦尔迪维亚。许多网友也纷纷对造谣者表示:“你知道9.6级地震意味着什么吗?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人类或许会面临巨大灾难!”“知道9.6级地震有多厉害吗?山崩地裂,地球都受不了。”
就在10日当天,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1月10日20时31分,在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北纬36.16度,东经111.23度)发生4.1级地震,震源深度20千米。地震发生以后,“山西临汾地震”话题迅速登上多家网络平台热搜榜首位,仅6小时话题阅读量就高达2亿,还收获5.1万讨论量和14.2万互动量。
就在网友们纷纷在网络平台上发表地震经历,互相祝福平安之际,某网络平台网名为“橘子皮炒橙子”和“大吉大利前排吃瓜”的用户,则在评论里发表“过段时间就到甘肃了,经验之谈了”“这地方三百多年就会来一次大的,两次了”等言论,暗示将会有一场大地震发生,且将带来严重后果,让一场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人员伤亡的地震在群众中又传播起了恐慌情绪。
网上“预测”地震灾害
有网友信以为真
除了编造谣言、制造恐慌情绪,有些别有用心的人,还会利用网友们对未知灾难的关注度来引流涨粉,完全将科学抛到脑后。
记者调查发现,在山西临汾地震发生后,某网络平台一名网名为“潜者明智”的作者,1月11日凌晨3点发帖称前一晚7点多吃饭,和朋友谈预测地震,就测当晚7点40分到次日凌晨中国是否有地震,级别都不差,完全正确。
记者翻阅其曾经的评论,发现此作者经常发表“可能发生大事”“新疆地震越来越近”“青海在劫难逃”等此类言论。此外,还有一名网名“明易”的作者,自称能卜卦预测地震信息。
虽然这些帖子内容并没有科学依据,但还是有一些网友关注,甚至有网友留言询问:“这次地震是偶尔还是持续这么几天?”“老师,兰州安全吗?”“河南郑州呢老师?”
网上发布虚假信息
行为人及平台均需担责
本应是灾难面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人却挖空心思,为了博眼球、赚流量,去编造谣言,发布虚假信息,此类行为应当受到怎样的惩处?网上可以发布所谓的“预测”地震言论吗?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关于地震信息的预测,包括震级的发布,我国有一个专门的法律叫“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法中明确规定,对地震的预测,除了是相关中期和长期的研究成果发表,或者相关学术交流之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社会随便散布地震预测的意见,任何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地震预测。
此外,专家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中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明确规定。
朱巍表示,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发布这类信息有一个特殊规定: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比如说传播虚假的灾情、疫情、险情、警情,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构成刑法中所规定的传播虚假信息罪,如果情节达不到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依法要承担行政处罚的相关责任。
除了行为人,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枢纽,在此过程中责任重大。其一举一动关乎公众知情权、社会秩序与网络生态。如果因行为人虚假传播造成了社会恐慌,那么平台该如何担责呢?
朱巍表示,如果权威部门发布了相关的辟谣信息之后,相关的谣言信息还在网上挂着,甚至在一轮一轮地产生流量,这个时候平台的责任就比较大,按照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平台没有承担起信息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