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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维权知识 共筑满意消费 早报小记者参加“3·15”主题宣传活动 2025年03月17日

合影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股长李伟斌为小记者讲解“3·15”消费维权知识

安溪县消防大队刘捷辉为小记者讲解消防器材使用知识

小记者了解食盐辨别知识

■融媒体记者 黄碧云 通讯员 王石柳 陈香君 王淑燕 文/图

3月11日上午,安溪县人民广场化作生动的消费教育课堂,“协同共治 共筑满意消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此展开。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余个部门联合搭建知识长廊,通过真伪商品对比展、食品安全检测车揭秘、电梯安全模型演示等特色展区,为市民呈现立体化消费维权图景。

来自安溪县实验小学、逸夫实验小学、第九小学的60余名小记者聆听了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股长李伟斌的讲解,并穿梭于各个互动板块深度采风。在“你问我答”擂台上,小记者们用刚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勇闯关卡;食品安全检测车内,精密仪器前的检测员现场演示农残快检,引得孩子们屏息记录;案例展示区陈列的“膨胀牛奶盒”“问题笔帽”等实物教具,将抽象法规转化为具象认知。

★共筑满意消费

□小记者 黄蓓晨

(安溪县实验小学四年级)

当我们走进商店挑选心仪的文具,家人在超市买菜,或是一起外出享受美食,这些消费场景如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小插曲,时刻陪伴着我们。然而小插曲有时也会“跑调”,比如买到的文具不好用,蔬菜腐烂变质,碗里混入头发,还有价格虚标等问题。这些看似微小的事,却影响着我们的心情和生活品质。

参加“协同共治 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活动后,我感受到大家都在为营造美好消费环境而努力。大部分商家诚信经营,监管部门严格把关,老师教我们通过查看生产日期等方法辨别商品质量优劣。作为小学生,我们也能贡献力量:不买“三无”产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还可以和家人分享消费知识,小手拉大手,共筑美好生活。

(指导老师:吴秋棠)

★安全进心田

□小记者 郭芝雯

(安溪县实验小学四年级)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上周二的县人民广场活动中,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讲解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让我深受触动,原来普通的电动车也隐藏着这么多安全门道。在食品安全检测车上,整齐的仪器和专注操作实验的姐姐让我感受到检测工作的严谨。正是这些负责任的叔叔阿姨,为消费者筑起了安全屏障。只有清楚安全产品的标准和使用规范,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这真是一次意义非凡的“安全知识”洗礼!

(指导老师:陈淑丽)

★走进“3·15”行动

□小记者 余炜信

(安溪县实验小学四年级)

叔叔阿姨热情地讲解各种安全知识,原本枯燥的内容被他们说得妙趣横生,我听得入了神。不远处,大转盘旁礼品摞得高高的,“你问我答”领奖处排起了长队。身为小记者的我们兴奋不已,在摊位间穿梭,一心想多赢奖品。“消费者维权电话是多少?”“同学买到设计存在缺陷的笔帽可以投诉吗?”……同学们答题热情很高,正确率也很高,活动接近尾声时,大家都拎着满袋奖品。“哈哈,这袋子不仅装了礼品,还装了知识呢。”老师打趣道。哈哈,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这次活动中,我收获的不只是礼品,更是对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有了全新认识。

(指导老师:王石柳)

★筑牢消费防线

□小记者 陈雅馨

(安溪县实验小学四年级)

“民以食为天”,可食品问题却层出不穷。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诈骗也日益猖獗。保健品诈骗是常见的骗局,尤其是针对老年人。养老金理财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中奖诈骗、婚恋交友诈骗等也屡见不鲜。这些诈骗手段虽然花样百出,但归根结底都是利用了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请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轻易相信来路不明的信息,不贪图小利,才能有效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在消费的方方面面,我们都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被虚假宣传迷惑,不贪图小便宜,谨慎购买各类商品和服务。当遭遇消费欺诈或权益受损时,要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维权,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有序。

(指导老师:杨远顺)

★增强维权意识

□小记者 黄楚涵

(安溪县逸夫实验小学四年级)

从清晨热气腾腾的早餐,到夜幕降临的万家灯火,从日常的衣食住行,到丰富精神生活的文化娱乐,消费的体验与品质深刻影响着生活的幸福指数。共同营造满意的消费环境,已然成为守护美好生活的核心要素。

在“3·15”来临之际,安溪县人民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丰富多样的板块,有知识宣讲区、法律咨询区等。最受欢迎的是案例展示区,通过真实的消费纠纷案例展示,让居民们直观地看到消费陷阱的危害,并了解正确的维权途径。这让我想起,上个月我的邻居在网上购买了一部号称“高像素、高性能”的手机,收到货后却发现,实际拍照效果模糊不清,运行速度也十分卡顿,与商家宣传大相径庭。这不仅让他经济受损,更给他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要是当时他能仔细查阅产品资料,咨询专业人士,确认产品质量和功效后才下单,就能成功规避消费陷阱。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谨慎消费,增强维权意识。(指导老师:陈慧敏)

★共同守护消费安全线

□小记者 唐紫歆

(安溪县逸夫实验小学五年级)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正义和秩序的基石,始终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通过参加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我对此有了更深的体会。活动现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展示了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详细讲解了辨别方法,并为大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之前的经历,我在文具店买了一支昂贵的笔,回家发现笔一直不出水,写不出字。当时我又气又急,却不知如何是好。参加这次活动后我才明白,我完全可以凭借法律武器维权。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我一定勇敢维权。这次活动,让我明白法律并非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实实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今后,我不仅要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也会向身边人宣传,让更多人借助法律力量,共筑满意消费。

(指导老师:李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