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驿站堆满快递包裹
■融媒体记者 康云 文/图
明明备注了“送货上门”,却只收到一条取件短信,包裹被直接放进快递驿站或快递柜,导致取件不便,这样的事情你遇到过吗?“送货上门”本是消费者与快递企业约定的基础服务,但如今却得不到保障。针对这一现象,昨日,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明确自身需求,警惕快递服务“缩水”,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快递派送三大乱象 服务品质大打折扣
随着电商行业快速发展,快递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其中,“送货上门”作为快递配送的末端环节,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并与消费者的权益密切相关。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目前快递服务派送主要存在三种乱象。
未经同意擅自放快递驿站或快递柜:快递员未提前沟通,直接将标注“送货上门”的包裹存放在快递驿站或快递柜,消费者需额外花费时间、精力取件。
驿站服务衔接不畅:部分驿站存在包裹堆放杂乱、保管不当、不便查找等问题,易导致包裹破损、丢失或消费者取件困难,尤其是易碎物品、大件包裹。
虚假签收乱象:部分快递员未与收件人进行有效沟通,将包裹放在家门口或物业处,随后在系统中标记为“已签收”、“代签收”。在此情况下若丢失包裹,追责较为困难。
多方协同共治难题 消费者可及时维权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遇到快递未按约定投递时别忍气吞声,可按以下步骤维护权益。
若快递员未按约定投递,可及时与快递员、快递公司客服沟通,要求后续按约定方式投递,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若沟通协商无果,可向国家邮政局申诉平台、12315热线或消协组织投诉,投诉时提供相关证据,帮助自身依法维护相关权益。
福建省消委会强调,打通快递上门“最后一百米”事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更是民生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需要多方协同参与。消费者应事前明确需求,若遇快递服务“缩水”问题,及时沟通反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快递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投递意愿,明确投递规范,提升快递员及末端加盟网点的服务质量;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管,对投诉量大、问题集中、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依法查处。
据透露,下一步,福建省消委会将持续关注快递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相关企业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共同营造安全、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