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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白酒配香精 生产千瓶假茅台 2025年12月05日

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内,竟藏着一条“茅台”造假流水线,短短一年多时间已生产出1000余瓶假茅台!近期,厦门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2023年年初,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意图通过仿冒市场“硬通货”茅台酒牟利,遂着手开始搭建假茅台生产线。他先托人找到了黄某甲、黄某乙(均另案处理),通过二人批量收购从酒店回收或他人转手的茅台酒瓶、外包装。

筹备就绪后,肖某某先是购买廉价白酒当“底子”,又在网上购买茅台型酒香精、调色剂等添加剂,自行进行调配。为让假酒更贴近真品,他还在工具房的黑板上详细注明不同款茅台酒的添加剂配方及比例。随后,他将添加剂勾兑到基酒里,再灌进酒瓶、封上胶帽,一瓶“高仿茅台”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从2023年1月到2024年8月,肖某某通过微信出售其制作的假茅台酒,销售金额达90余万元。他将有全套防伪标志的称为“原装茅台”,将缺少防伪胶帽和芯片的称为“撕帽茅台”,并对外谎称“撕帽茅台”系茅台酒厂给经销商自用的茅台酒。

2024年9月,肖某某被民警抓获,现场缴获假冒茅台酒600余瓶及大量原材料,案值人民币110余万元。肖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案情,并退出全部已销售款项,取得部分购酒人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肖某某刑罚。(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