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焚烧秸秆时火势蔓延,过火面积超1500平方米。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近日,“中国消防”“泉州消防”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发生在惠安的野外火情:一村民在田间烧荒,结果火势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眼下是春耕时节,违规用火增加,泉州市惠安县、泉港区等多地发布“农事用火告知书”作出安全提醒。
消防部门发布的内容显示,3月16日14时50分许,在惠安县山霞镇田边村路口,一村民在田埂里焚烧农作物秸秆,由于现场风势较大且缺乏有效隔离措施,火势迅速蔓延失控。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但因现场风势过大,明火被扑灭时,过火面积已超150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春回大地万物生,春耕时节农事忙,一些农户有烧荒的习惯,但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消防部门提醒,农事用火中,一把火烧掉的不仅是杂草、秸秆,更是安全的防线,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野外违规用火极其危险,一点星星之火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农事用火是指在农田范围内因农事生产或非生产需要的用火,包括焚烧秸秆及修剪果树枯(病)枝、田间杂草、田埂草、果园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各类野外用火。当前是春季农业生产关键期,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泉州多地发出农事用火安全告知书,提醒广大群众防止农事活动中用火不当引发火灾,切实保障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根据告知书,确因农事生产需要农事用火的,用火单位或用火者本人须提前2天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作出安全用火承诺,村委会在审核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按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在气象条件为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及以下天气,具备合适农事用火的,用火地点必须远离田边林缘300米以外,用火责任人必须在现场,并准备必需的扑火工具。村委会需指定专人监管用火现场,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确保明火和火星彻底熄灭,严防失火。
在林缘区从事农事活动时要高度注意,不吸烟,不用火,不带火入林,特别要增强老人和小孩的防火意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0、119或当地森林火警报警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中小学生和未经培训人员上山扑火。
(图片来源:泉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