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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南安永春“四普”实地调查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2026年03月28日

验收组现场核验石鼓山摩崖石刻(南安市四普办供图)

验收组现场核验东关桥(永春县四普办供图)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邱丰 通讯员林俊明)3月25日至27日,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 “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验收专家组,先后赴南安市、永春县开展“四普”实地调查省级验收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全面内业检查、实地随机抽查等方式,验收组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估,正式确认南安市、永春县“四普”实地调查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自“四普”工作开展以来,南安市、永春县结合实际推进普查工作,亮点纷呈。

南安市坚持自主作业,以博物馆业务骨干为核心班底组建普查队伍,“以老带新”独立完成普查全流程工作,提升文物干部专业素养;资金保障有力,连续三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普查工作;加强系统性保护,将新发现文物点同步纳入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调查和考古前置核查范围,实现“普查即保护”;深入乡镇、校园开展“四普”主题活动,举办重要新发现成果图片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

永春县组织保障到位,县级财政连续三年落实普查专项经费,有力保障普查工作开展;建强普查队伍,扎实推进重点区域调查等普查工作;严守文物保护底线,将新发现文物全部纳入常态化监管,设立文物保护标志,明确保护责任主体;新发现文物质量较高,建筑类文物占新发现文物总量比重近80%,展现鲜明的地域特色;与市文物保护中心(市考古所)深度合作,成立市考古所永春工作站,为遗址类文物普查提供专业支撑。

验收组充分肯定南安市、永春县普查工作实施成效,并就登记表完善、内业资料优化、普查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南安市、永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接受验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泉州市四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验收组的意见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四普办将进一步督促指导相关县(市)按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整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深化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助力全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