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租下店铺想经营烧烤店,物业以该店铺不能经营烧烤店为由,将店铺断水断电,这下小伙生意做不成,店也不租了。小伙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厦门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5月,小刘在海沧某小区租下一间商铺,房东是李某,租房用途为经营无烟羊肉,签订合同后,小刘餐饮店很快开起来了。
就在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小刘餐饮店是烧烤店,会产生油烟,遂对商铺进行断水断电。2021年7月,物业公司在小刘餐饮店张贴了一份《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从2021年5月至7月,小刘多次因为店铺被断水断电报警,城管等部门也屡次上门介入协调,均没有结果。在此期间,小刘仍在进行安装油烟管道等装修行为。
2021年8月,小刘发微信、短信告诉李某,希望解除租赁合同,李某不同意解除。
2021年10月,小刘起诉房东李某等人,要求李某退还租金及押金并赔偿工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以小刘餐饮店存在违规违约装修情形为由断水断电,导致小刘餐饮店无法正常经营。物业公司非供水供电方,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制止小刘餐饮店装修及使用租赁商铺,侵犯了小刘餐饮店对店铺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应对小刘餐饮店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海沧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刘8000余元。二审法院维持上述判决结果。(厦日)
法官说法
物业行使管理权利应有合理限度
实践中,我们普遍更关注物业公司管理缺失的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忽视物业公司权利越位的问题。物业公司行使管理权利应具有合理的限度。物业公司的权利来源于业主的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物业公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才享有一定的管理权利及管理义务。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行业规范的要求,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相关的物业服务,无权中断业主和使用人的正常用水、用电,因擅自断水、断电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本来完全可以将租户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但物业公司却采取了断水、断电等违法手段,损害到租户对店铺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导致租户遭受损失,最终被法院判决承担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