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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2日

“家长群”一张骂人图片 引发一场名誉权官司

经法院调解,骂人者在群里道歉并支付公证费、律师费5000多元

孩子开学啦,为方便家长与学校联系、沟通信息,微信“家长群”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交流平台,家长在“家长群”中的言论需要把握什么尺度呢?如果辱骂其他家长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学生家长在微信“家长群”的名誉权侵权纠纷。

案情回顾

孩子闹小矛盾成导火索

小张(化名)的儿子东东和小李(化名)的女儿晶晶是小学同学,东东与晶晶发生小矛盾。小李向小张发送微信消息,称东东偷拿晶晶的笔还故意弄坏,以前还撞倒晶晶,希望小张好好教育孩子。小张回复,称东东是故意或是不小心弄坏晶晶的笔并不清楚,但破坏晶晶的笔是东东的错,第二天会让东东带新的笔归还。

双方为此在微信中发生不愉快。小李将二人的上述聊天内容截图在微信家长群中发布,后又在微信群中发送一张图片,图片内容为“难怪老公找小三……被老公打,被婆婆盖巴掌,被公公嫌弃……这种货色老公都嫌弃了!自己亲戚都说:丑人多作怪!又矮又丑,影响人家三代”。之后,小张将小李告上了法院。

法院调解

骂人者在家长群中道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在微信家长群中所发截图的言论并无事实证据,且多数事关小张的品德操守、个人隐私,加之该图片系发送在微信“家长群”中,在较大的范围内可能对小张的人格产生贬低的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一审判决后,小李对在朋友圈发表道歉文字这一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经二审庭审耐心调解,小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且双方当事人也达成要握手言和的共识,希望给孩子良好的行为表率。最后协商一致,由小李在“家长群”中道歉,并向小张支付公证费用640元、律师费4800元。

法官说法

家长群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非法外之地,网络平台上的言论不可超越边界,微信“家长群”也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

家长遇到子女发生矛盾纠纷需要与其他家长沟通时,应当牢记自己的行为将成为孩子的表率,选择理性的语言沟通,或通过学校老师来解决,而不应在“家长群”中随意发布私聊记录激化纠纷。

若是进而发布谩骂或人身攻击等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的言论,则会构成名誉权侵权,除了要相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还可能要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侵权人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取证费等费用。 (海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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