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参与民政民生事业,共同营造宜商惠商的良好社会氛围,日前,省民政厅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培育我省民营养老服务特色品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共同参与构建“居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和选树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积极推动我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不少于2家省级以上民营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其科学构建品牌架构体系。
支持民营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就近便捷养老服务。2024年年底前,支持试点建设不少于30所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推广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宝” 服务,依托通信网络、智能呼叫、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线上“一键呼叫”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社企合作。搭建省级“产学研”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人才“育选用”平台和基地,深化智慧养老等领域的技能人才培养。2023年至2025年,每年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以上、养老院院长300人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500人以上。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不少于1名社会工作者。
此外,还包括支持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推动民政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工作、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深化拓展“阳光1+1”牵手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