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何炜桢)“太方便了,以前办身份证还得回老家,现在直接在这就能办了。”11月1日下午2时许,来自河南的小周在惠安县公安局辋川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帮助下,成功领取到“临时身份证”。这是福建省开展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后,惠安县制发的首张临时身份证。
当天上午8时许,小周焦急地赶到辋川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原来,小周准备出差,却在整理行李的时候发现身份证弄丢了。户籍民警启动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程序,当场为小周办理了临时居民身份证补领手续。
根据之前的政策,申领跨省临时身份证需要返回原户籍派出所才能办理,且要3个工作日才能领取到证。自今年11月1日起,跨省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范围从原来的“闽粤”扩大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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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2.申请方式。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办理程序及时限。派出所受理,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3日内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