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的修订。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本次拟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旨在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强化市场规则,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促进长期资本形成”的部署要求,逐步构建简明统一的在岸开放渠道资金管理规则。
经过此次改革,QFII/RQFII投资者与CIBM(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模式)投资者所需履行的登记程序、可使用的外汇风险管理工具、所享受的汇兑便利将基本一致。
据了解,此次改革重点包括简化登记手续、优化账户管理、简化汇兑管理和便利外汇风险管理等四方面。
具体而言,在简化登记手续方面,取消QFII/RQFII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资金登记的行政许可要求,明确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由主报告人(托管银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资本项目相关模块办理,同时明确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事宜。
进一步优化账户管理。不再区分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合并二者收支范围,减少市场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所需开立账户数量,降低其成本负担。
在简化汇兑管理方面,不再要求外币对应的人民币账户内本金及投资收益必须兑换为外币后汇出,可直接汇出人民币资金。以初次办理登记时提交的遵守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一次性承诺函,替代每次办理收益汇出业务时需提交的完税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此外,《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将便利外汇风险管理。比如,除托管银行外,QFII/RQFII还可通过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本次QFII/RQFII资金管理政策松绑,将有效改善境外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和市场信心,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中国证券报》 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