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00后被领导辱骂后起诉获赔100元#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摸鱼”被上司逮个正着 因辞退问题矛盾升级遭辱骂
据媒体报道,“00后”的小港(化名)于2022年8月入职南昌某教育培训公司,负责咨询和招生,“90后”的刘某是其直属上司。
今年6月初的一天早晨,恰好处于教培淡季,小港的手头也没什么工作安排,于是在办公室“摸鱼”打了会游戏,被刘某逮个正着。
小港原以为领导最多处罚一下自己,但没想到刘某给了他两个选择:一个是工资计算到当月15日自行辞职,另一个是由其亲自辞退。面对劝退,小港并不接受。
不到一周后,刘某又打电话要求小港和同事交接工作,并交出工作手机。通话时,两人一言不合、情绪上头,发生了争吵。小港有意识地打开了录音,刘某开始上升到人身攻击,对其爆粗口。
小港就此事报警,希望刘某能在办公室当着全体员工的面公开道歉。民警通过电话与刘某沟通调解,电话中,刘某同意向小港道歉。然而,小港却迟迟未见实际行动。直至8月,小港仍未等到刘某的道歉,遂辞职并上诉。
法院判决:上司道歉 赔偿100元精神损失费
8月下旬,小港以人格权受到损害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当着所有员工的面,正式公开向自己道歉,并赔偿误工费等费用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因工作问题在电话中辱骂原告小港,属于侵害其人格权;刘某在微信群中对小港使用“最适合你的工作可能是去坟场念悼念词”这种明显具有侮辱性的语言进行评价亦属于侵害原告的人格权。原、被告因工作问题发生纠纷,应依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而非辱骂他人或公然使用侮辱性语言进行评价。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微信群中公开发布对小港道歉的文字内容(内容不少于50字),或将道歉声明(内容不少于50字)张贴于公司办公室内或走廊不少于三日以消除不良影响,刘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小港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元。同时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
小港称,判决下达后,刘某在7日快到期的前两天向其道歉,并转账125元给他。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