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长春一游客遭高空抛物砸中身亡”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告人家属经济损失4.3万余元。
据报道,受害者家属称,宣判后,对方表示接受该结果,且不上诉,但并未向死者家属表达歉意。对于该结果,受害者姐姐娄女士哭着表示:“感谢当地司法机关给出的公正结果,判处杀人犯死刑。”
但她也表示,拿到结果后“自己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尤其是看到被告人母亲在得知死刑结果后也在痛哭,“心里五味杂陈,这个悲剧本不应该发生。”
现场,被告人情绪一直较为平稳,“刚进来时脸上还挂着嘲弄的笑容,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六天十余次故意砸人
投掷八块砖头
两桶5升桶装水
6月22日,28岁的小静从北京赶到长春与同学相聚,当晚10点半左右,小静独自来到红旗街某商场楼下的夜市买吃的,在摊位前等待时,多块砖头从天而降,其中一块直接砸到了她的额头上。
此前,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砖头掉落了两三次,时间间隔很短。第一次掉落,众人很害怕急忙躲避,很快又有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掉落,小静不幸被砸中倒地,没能再起身。
据媒体报道,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
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静额部。周某到案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我活着没意思,想要跳楼,但是跳楼时又害怕。”“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所以想扔砖头砸死人,砸到谁算谁,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后执行死刑。”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被告人周某在长春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后续又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两次投掷均有人被砸中。周某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清楚知道公寓楼下人流量很大,在入住的6天内曾十几次在公寓高层向下投掷砖头等物品。
被告人周某庭审面露微笑
引发受害者家属强烈不满
此前,11月27日,该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上游新闻报道,一审庭上周某供述称,其十几岁辍学,曾长期依靠父母提供生活费用。事发前周某通过移动支付软件透支获得资金,从上海乘坐飞机来到长春。
6月22日,周某吃饭将身上最后的几十元花光后,返回公寓。当晚在公寓楼道内捡拾砖头,从高空抛下。在投掷砖头后,周某听见楼下传来尖叫声,随后他到一楼查看,确认砸到人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
经法医精神鉴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检察院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根据被告人周某的供述,他出生于2000年,初中文化,曾在上海某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注意到,庭审现场,被告人周某对上述情况供认不讳,并在庭审现场数次嘴角上扬,面露微笑,引发受害者家属强烈不满。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