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庄凌龙 郭梓晴 文/图)近日,在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海滩上,群众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儿,及时将它带到派出所求助。经鉴定,这只鸟儿属于国家“三有”动物——海鸥。专业的动物救助人员将海鸥带回治疗,待其恢复健康后再放归大自然。
12月19日下午,两名热心群众来到晋江市公安局金井派出所求助,他们在当地的石圳海滩上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儿,便用袋子装着带到派出所。经初步检查,这只白色的鸟儿一只翅膀骨折,无法正常飞行。民警马上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人员对其展开救治,并对报警群众积极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感谢与赞扬。
经鉴定,这只鸟儿是国家“三有”动物——海鸥。目前,这只海鸥已被工作人员带回妥善救助,等其恢复健康后再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