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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8日

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零容忍”

我市通报2023年打击非法讨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典型案例

■融媒体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晓曼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实施源头治理,健全完善保障制度,强化违法惩处惩戒,根治欠薪工作形势持续向好,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市各级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严肃处理讨薪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合力营造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2023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移送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安机关依法立案5起,破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办理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人,法院依法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4人,均已审结生效,发挥了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各级人社、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将持续高度关注欠薪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行为打击力度,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必惩的社会氛围,全力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劳动者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

典型案例

案例一:以讨薪名义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

2023年1月12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庄某驾车至某物流园讨要施工款,并以此为由故意用皮卡车堵塞物流园后门,致使货车无法出入该物流园,严重影响正常营运秩序。经公安机关查证,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情节较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

王某是晋江市某鑫鞋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百分百持股的自然人股东。2022年7月以来,该公司陆续拖欠魏某等55名工人劳动报酬合计946437元。后王某陆续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合计4.88万元,尚拖欠魏某等55名工人工资合计897637元。2022年12月9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晋江市某鑫鞋材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14日之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王某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2023年1月3日王某被抓获,经审理,认定王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王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897637元。

案例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

2018年以来,戴某、齐某租赁晋江市深沪镇东华村工业区某厂房用于服装加工生产。2023年2月份起,该服装厂未能按月发放工资;10月份起工人反映两人拖欠工资并逃匿;11月份起,戴某、齐某失联。经查,戴某、齐某共拖欠71名工人工资965709.39元。当年12月15日,犯罪嫌疑人戴某、齐某被抓获归案,依法处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根据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2024年春节前全省将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去年11月,福建省人社厅开通“96333”短号,整合联通全省104个窗口服务电话,搭建起全省统一的欠薪投诉咨询服务专线平台。年终岁末,农民工朋友如果被拖欠工资需要维权,可以拨打“96333”或全市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获得维权服务,或者就近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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