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潘惠辉 文/图)日前在晋江龙湖镇,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只鸟儿受伤,经鉴定为保护动物苍鹭,目前正在接受专业救治,待其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1月5日上午9时许,晋江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辖区晋金供水公司例行巡逻时,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这只鸟儿长嘴长脚,青灰色羽毛,因腿脚受伤无法站立匍匐在地,双翅展开扑腾发出“求救声”。执勤民警迅速将受伤的鸟类送往龙湖消防中队,并与林业部门野生动物救助人员取得联系。经专业人员检查,受伤的鸟类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因腿脚受伤无法飞翔。目前,相关部门对苍鹭进行专业救治,待其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苍鹭俗称捞鱼鹳、灰鹭等,其全身青灰色,头侧和颈部灰白,虹膜黄色,喙黄色;常活动于沼泽、田边、坝塘、海岸处,多结小群一起生活,常在浅水中长时间停立不动,眼盯着水面,发现食物后迅速用喙捕食。食物以蛙、鱼类为主。苍鹭被列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6月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