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许小程 邱丰
为了让法院解除对自己房产和车位的查封,王某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还款协议。在将房产和车位卖掉后,王某又故技重施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日前,王某因拒执罪被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刑。
房产被查封 他假意与债主“和解”
2022年,王某向刘某借款54万元后未归还,刘某遂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8月,丰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应向刘某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同年11月7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查封了王某位于市区的一处房产及两个车位。其间,王某通过中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出售房产及车位。在发现房产和车位被法院查封无法交易后,王某主动找刘某请求和解。
同年12月8日,王某与刘某经商议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确认王某先偿还4万元,剩余的欠款及相应利息按贷款等额本息方式按月支付等。根据约定,刘某立即向法院提交终结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也解除了对房产及车位的查封。
随后王某以762万元的价格将房产及车位出售,扣除法定优先清偿的抵押债权及相应费用后,王某实际得款约60万元。
售房后未还款 他被债主举报获刑
在向刘某偿还4万多元后,王某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将剩余的钱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及投资经营并亏损,导致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无法执行。
去年5月份,刘某发现王某转移房产的行为后,向法院申请依法追究王某的责任。接到法院移交的线索后警方很快将王某抓获,随后王某分两次向刘某偿还了31万元欠款,取得刘某的谅解。
日前,丰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虚假和解的方式转移财产,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王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王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履行部分执行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相应减轻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予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