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许小程 邱丰 通讯员陈子凡)为了清理搅拌车内部的凝固混凝土,陈某竟然想到自制爆炸物的方法,不过在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但自己被炸伤,还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法院判刑。
2022年7月份,泉州某公司的水泥搅拌车发生事故,于是委托某汽修公司对搅拌车进行维修。因搅拌车内部有混凝土凝固需清理,汽修公司的负责人联系了陈某,并以每清理一吨混凝土支付300元的价格,将混凝土清理业务委托给陈某。
在清理过程中,陈某觉得使用常规的电钻、空压机等设备进行清理耗时、费力,想到自己曾从事爆破行业、懂得一些爆破技术,便打算使用爆破的手段清理。随后,陈某在未合法取得爆炸作业许可的情况下,购买了烟花、电炉丝、带有插头的电线等物品非法制造爆炸物,利用电线引爆爆炸物的方式清理水泥搅拌车内凝固的混凝土。
然而同年8月份,陈某再次对水泥搅拌车进行清理时,不慎发生爆炸事故,陈某当场被炸伤。附近群众发现后立即将陈某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陈某为重伤二级。警方介入调查后,在爆炸现场附近查获疑似烟火药粉末一袋,净重5.88千克,经鉴定为烟火药类爆炸危险品,陈某随即被刑事拘留。
日前,丰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陈某的犯罪手段、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