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王唯佳)开车不喝酒,喝完找代驾,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有人叫了两次代驾后,依然被查到醉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月17日凌晨,鲤城交警三中队民警在市区江滨北路土地后旱闸路段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其间,一辆车牌号为闽DC5×××的白色小轿车经过该路段时被民警拦停。当车窗摇下来时,一股浓烈的酒味从驾驶室传出,执勤民警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神情慌张、动作局促,随即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经抽血鉴定,确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承认自己16日晚上在晋江市陈埭镇鞋都路附近和朋友吃饭喝酒一直到深夜12时左右。随后他叫了第一位代驾载自己前往火炬工业区找朋友泡茶。17日凌晨2时许,他又叫了第二位代驾载自己前往晋江市某小区找人。原本陈某打算在晋江找个地方休息,但一时没找到合适的住处。此时,陈某觉得自己的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就抱着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回家,结果被正在设卡检查的交警拦下。
陈某的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