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赖劲松
你对装配式建筑了解吗?如何看待装配式建筑?昨日,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建厅日前组织编制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上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将于2024年3月15日截止。在征求意见建议截止后,预计《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将在年内正式出台并试行,试行有效期2年。
引导市场合理定价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目前很多建筑工地上都经常能看到了。装配式建筑工程包括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装配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装配式装修工程。
在征求意见稿中,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建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指导和督促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装配式建筑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省住建厅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发布我省装配式预制体系、技术、预制部品部件推广应用要点,鼓励市场主体优先选用。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数据互通共享,促进提质降本增效。
国有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优先委托具有装配式建筑设计、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的全过程咨询,在项目前期阶段推行估算控制、限额设计模式,优化设计、有效控制造价和工期。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预制部品部件价格信息,引导市场合理定价。要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设计、图审、生产、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应当强化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实施情况的抽查工作,组织专家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在竣工阶段加强对竣工资料及专项验收报告中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的抽查。
留存关键工序影像
《规定》提出,建设单位不得存在4种情形,具体包括: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建造方式;肢解发包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降低装配率等要求;竣工验收阶段不组织装配式建筑竣工阶段评价。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等,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倡导精细化管理,针对重点施工内容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对构件吊装、灌浆过程等关键工序留存视频影像。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场的建筑材料、预制构件等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施工质量全过程可追溯。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装配式建造方式。
此外,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还应当取得营业执照,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备、试验检测条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部品部件生产及运输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部品部件吊装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制构件质量追溯制度,建立原材料、生产、入库、出厂、运输全过程质量可追溯的信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