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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1日

下单足金吊坠 被告知是“金包银”

买家收到空包裹后起诉卖家欺诈 获3倍赔偿3.99万元

■融媒体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郑英好 陈曾敏

网购小金条吊坠,下单后却被卖家告知是金包银材质,还发了个空包裹过来。买家梁女士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网购黄金引发的合同纠纷,最终判令卖家“退一赔三”。

案情

网购足金吊坠 下单后被告知是“金包银”

去年6月份,梁女士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许某经营的金铺下了两笔订单,购买32条Au999小金条吊坠,每条1克重,共计13305元。下单前,梁女士询问许某是否为真足金999,许某回答是。下单后,许某却迟迟没有发货,经梁女士催促后才告知,梁女士购买的小金条吊坠是金包银材质,属于镀金,不是足金材质。梁女士坚持要求许某按下单的足金小金条吊坠发货。

几天后梁女士收到快递,开箱验货时却发现是个空包裹。梁女士将情况反馈给许某并多次询问,许某都置之不理。梁女士便向网络购物平台客服进行投诉。

去年7月8日,许某称准备关闭店铺,让梁女士申请退款,并发送了退款链接。去年8月7日,梁女士向网络购物平台申请其中一笔订单退款,获得退款12474元。另有831元未退,许某称已经联系工厂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发货。

原告

起诉卖家欺诈 请求3倍赔偿

事后,梁女士向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许某退还剩余价款831元,并赔偿3倍货款3.99万多元。梁女士认为,许某存在诱导消费者下单并对商品有所隐瞒的行为,之后恶意发出空包裹,已构成欺诈。

案件审理过程中,许某辩称,她销售的产品均合法合规,梁女士已退款的12474元应按解除合同处理,梁女士的起诉索赔没有法律依据。剩余的831元订单,其已经联系工厂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庭审期间,梁女士当庭提供了她与许某的聊天记录,证明她向平台客服投诉后,许某告知准备关掉店铺,梁女士可以申请退款,不然许某不承担后期梁女士收不到退款的责任,故梁女士才申请了退款。

法院

认定卖家构成欺诈 判赔3.99万多元

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梁女士和许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达成买卖黄金吊坠的合意,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许某在梁女士下单时,称小金条吊坠是Au999黄金,但在下单后又告知为金包银材质。在梁女士要求按订单发货后,许某又邮寄空快递,其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梁女士虽然收到退款12474元,但并未明确放弃惩罚性赔偿的索赔权利,故梁女士仍有权向许某主张惩罚性赔偿,许某应按货款的3倍予以赔偿。

最终,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许某退还梁女士货款831元,并支付货款3倍的赔偿金3.99万多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许某已履行赔偿义务。

承办法官提醒,当前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多数为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民众在网购时,最好保留订单截图、支付信息、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在快递开箱时录制视频,以确保出现纠纷时能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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