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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汽修厂作业人员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引发火灾被处罚

违规作业引发火灾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林晓瑜 文/图)记者从鲤城公安分局获悉,日前,一名汽修厂作业人员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被行政处罚。

警方介绍,今年3月6日下午1时,鲤城区金龙街道辖区一汽修厂泡沫箱与建筑垃圾着火,无人员伤亡。经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在汽修厂违规使用乙炔氧气焊接作业,引燃堆放在旁边的泡沫箱与建筑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鲤城公安分局给予徐某拘留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并落实看护措施,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遇火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避免人员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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