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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1日

直播间狂吃鸡爪的朱梓骁是“假人”?

明星网红授权“切片带货”引争议

(CFP)

“早上刷直播,他在吃鸡爪,晚上刷他还在吃。”近期,不少网友在多个带货直播间发现,演员朱梓骁在主播旁边一言不发、低头吃鸡爪的画面,原来是抠图将网红明星的吃播视频嵌入直播间,不少网友吐槽这种“鬼畜”画面看得人“大脑宕机”。

记者注意到,类似“切片直播分销”模式从2022年起出现,到现在已经形成完整产业链。尽管画面中有“朱梓骁授权直播间展示效果非真人”的提醒,还是有网友质疑:在经本人授权的类似“直播”中,如果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明星本人是否也要担责呢?

法律界人士认为,直播带货无论明星真人是否在场,都要为其代言的商品负责。

直播间朱梓骁吃鸡爪不发一言

曾出演过湖南卫视出品电视剧《一起来看流星雨》的演员朱梓骁,近期因为参加一档演技挑战类综艺节目走红,而他最出名的是经常在直播间带货时大吃无骨鸡爪,被网友们称为“鸡爪癫公”。

市民何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会刷到一些直播带货的主播旁边有朱梓骁大吃鸡爪的视频。记者看到,画面中,主播支起一个桌面,介绍带货的食品,而朱梓骁坐在桌子旁边,对着一盆鸡爪大快朵颐,甚至完全不理睬旁边侃侃而谈的助理主播,不停地吃着东西。

“开始还以为是真人,后来发现朱梓骁几乎是一言不发,也不和网友交流,在不同直播间画面都差不多,低头吃鸡爪的动作比较雷同,只是衣服穿得不一样。”何女士怀疑直播间内的朱梓骁是嵌入的视频,而非真人,再仔细看,发现确实是在循环播放朱梓骁吃鸡爪的画面。

“主播与助播也会解释,这是经朱梓骁本人授权使用的切片视频,也有相关文字提示,但有网友在直播间提出疑问,购买的商品出了问题怎么维权?”何女士说。

所谓的“切片直播分销”,就是把明星、头部主播等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直播时的视频切割剪辑成短视频,再附上商品链接进行带货。与过去一些盗取明星、网红视频剪辑带货的情况不同,切片直播是获得明星和主播授权的。例如著名童星郝劭文,在短视频平台上就能找到许多切片直播的视频。

“小杨哥”等主播都玩切片分销

主播“疯狂小杨哥”是最早尝试切片直播分销的主播之一,如今三只羊公司上线一款APP,切片分发是其中重要内容。

2023年就有“飞轮海”的粉丝在刷直播时发现,该组合成员之一辰亦儒在直播中戴着塑料手套,在助理主播旁边吃各种零食,直播时向其本人提问也没有回应,他甚至完全不理睬旁边侃侃而谈的助理主播,不停地吃着东西,时不时竖起大拇指比出点赞的手势。

后来粉丝们发现,辰亦儒的手肘竟然穿越过助理主播的台面支架,在屏幕上方“辰亦儒授权直播间”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仅效果展示非真人”。

“其实就是明星本人先录好一段视频给直播电商,电商的助理主播在直播时配上明星的视频,画面看起来像明星本人参与直播一样。”据直播业内人士介绍,一些平台甚至设有专门的绿幕直播间,方便在后期直播时抠图合成。

朱梓骁很早就用过这样的方式参与直播。有观众曾发现他“连续15小时吃鸡爪”,后来才发现这是用录制好的视频合成的直播。

2023年9月初,有网友发现在短视频平台上,出现2000多个带有东方甄选知名主播董宇辉头像和名字的带货账号,都是采用截取董宇辉直播时的片段带货,视频下方挂有购物链接。针对董宇辉形象被乱用一事,2023年9月9日,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短视频平台上鞠躬道歉,表示已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严肃批评。

切片分销竞争激烈培训课程火爆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大部分开放授权的明星或主播不需要授权费,但带货收入需要分成。“这种方式让明星和主播们可重复利用资源并获得收益,商家能得到更大曝光量和销量,会剪辑和运营的普通人也能增加收入。”

据透露,一个只有1000多个粉丝的切片账号,剪辑“美洋MEIYANG”的直播素材,一条视频引流来的销售额能达到几十万元;而“疯狂小杨哥”的直播切片,单条视频交易额最高能做到100多万元的销售额。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一些热门主播已经有了成百上千的授权切片账号,一些知名直播间也抬高了合作切片账号的门槛,一方面可以规避部分资质差的账号给自己带来风险;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随着切片直播分销竞争日益激烈,管理也越来越严格,记者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些直播间以及主播转而开始把切片分销包装成“无门槛”“躺赚”的兼职项目,宣传销售“直播切片详细教程,赢麻了”“短视频创业风口,直播切片公开课”“0基础教你直播切片”等大量的相关培训课程。

在黑猫投诉平台,记者看到,不少消费者在投诉类似培训课程与宣传相差甚远,交钱入群后发现实操困难、提问常无人理会。直播账号因停止授权而变更名称等情况,也会导致购买了商品的消费者后期很难进行维权。

商品有问题授权切片的明星需担责

如果这些切片直播销售的商品出现问题,作为授权直播切片视频的明星、公众人物,是否需要担责?

在2022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明星广告代言行为的范围。除了公众已经熟知的各类商业广告外,“明星为推荐、证明商品,在参加娱乐节目、访谈节目、网络直播过程中对商品进行介绍,也构成广告代言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公众人物直播带货宣传产品,需要对产品质量负责。“切片直播”现如今很常见,虽然不是真人在场,但与真人具有同样宣传效果,须对推广的产品质量合格承担责任。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受损,公众人物需对消费者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对于新兴直播带货方式带来的相关隐患,付建认为,经营者对于直播的内容已经进行表明提醒,如果该标注内容不足以使得消费者产生误导,则进行直播切片不构成直播宣传虚假内容。如果提醒并不醒目或者直播间没有履行应尽的善意提醒义务,当消费者因此而产生实际损失时,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建议,为了区别,在一些分身账号的直播间或者明确是利用明星素材的直播间内,有必要在显著位置标明账号主播的真实身份、授权范围,让消费者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做到心中有数。 (上游新闻 汤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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