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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5日

被拖欠5年的货款到账了

■融媒体记者 林志安 实习生 李媛媛 通讯员 郑榕玲

“法官,货款我们已经收到了,感谢你们专业的指导和帮助,解了我们企业的燃眉之急。”近日,惠安县人民法院法官积极调解,为远在浙江的一家公司追回被拖欠5年的货款,实现了矛盾化解和案款履行到位的双赢共赢。

货款未付清 一拖5年

这是一起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浙江某电气设备经销商,被告是惠安某建筑企业,双方于2018年12月签订《电气设备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配电箱376套,总货款13.92万元,于2019年1月履行完毕。此后,原告依约供货,被告却未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仍欠原告货款6.5万元未予支付。

“我们多次找他们(被告)讨要货款,他们都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付款,请帮帮我们。”原告方追讨货款无果,于今年2月向惠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和双方诉求。考虑到原告远在浙江,且该案事实清楚,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法官于3月11日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平台进行调解。

“不是我们故意拖欠货款,实在是近年来企业经营困难,且尚有多笔外债未能收回,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被告回复。

“可是货款从2019年拖欠至今,已逾期多年,目前我们公司也急需资金周转,希望你们能一次性付清所拖欠的货款。”原告表示。

货款收到了 历时18天

双方各有难处,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在调解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方讲明买卖合同内容、违约后果等,另一方面与原告方沟通,向其解释被告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的原因,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考虑,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按照法律规定的思路寻找纠纷的解决办法。

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方面向双方释法说理、反复沟通,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被告通过线上支付渠道履行了给付义务。收到货款后,原告向惠安县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该案就此圆满了结,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历时18天,不仅有力保障了企业双方的正常经营,还促使双方能够继续保持合作,实现矛盾化解和案款履行到位的双赢共赢。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买卖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涉企纠纷,关乎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法院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始终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纾困解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用心、用情、用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减轻企业诉累、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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