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许钹钹 通讯员周育荃)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职工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近日泉州再次优化了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相关办理条件,将参与逐月还贷职工缴存账户留存金额从原来的6个月缴存额度下调为2个月缴存额度。
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缴存额度。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申请人每间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贴息贷款,但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缴存额度。
“此次业务升级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惠民利民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对于首次申请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职工来说,准入门槛更低了,账户内留存2个月缴存额度即可申请办理,可更快发挥该项业务为职工减轻月供压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办理“冲还贷+还本”业务的职工而言,可以提取更多资金用于冲还贷款本金,进一步降低今后的每月还款金额。
据介绍,2020年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线上“冲还贷+还本”业务,唤醒职工账户“沉淀”资金,此次政策优化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预计可多提取8亿至10亿元资金,为职工每年节约利息支出约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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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
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许钹钹)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压力,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申请对象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2023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借款人可向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申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社会公示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统一发放。受理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且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满1年(即12个月)以上,且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以上逾期归还贷款的不良记录,当前无未归还贷款本息行为。借款人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12个月)以上。
申请时,需要提交泉州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或选房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的还款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