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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今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有调整

2024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近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首次规定,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加分政策方面,今年也作了调整。今年的全省高招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仅面向福建省属高校(不含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投档时计入总成绩使用,不用于艺术、体育类综合分相同时的同分排序”。表述中的“下列考生”,指的是“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也就是说,2024年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仅在省属高校投档时才能使用高考加分5分,而且,不是所有少数民族考生都能享受,只有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才可享受5分加分。在厦门,只有户籍在鼓浪屿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享受5分加分。 (海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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