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陈旖旎 文/图)装载着木板和预制板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由于捆绑不牢导致货物掉落,造成后方车辆受损。日前,泉州高速交警处理了两起类似的事故警情,分别对涉事司机作出处罚。
8日上午9时许,卓某驾驶车牌号为闽DH×××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沈海高速泉州往福州方向2229公里(离洛阳江服务区2公里)处时,因装载的木板飘落,撞击后方左侧吴某驾驶的灰色小轿车,造成小轿车受损。
同日下午2时许,刘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闽DJ×××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2266公里(水头出口附近)时,预制板下方垫着的方钢掉落,与后方钟某驾驶的白色小轿车和王某驾驶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经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处置,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卓某和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除了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还分别面临民警作出的罚款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