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电 证监会15日发布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纳入报告管理,执行交易监控标准,其他管理事项参照适用该规定。
所谓北向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在内地证券市场进行的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市场通常称为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性规定。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相关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明确交易监测和风险防控要求。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同时,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客户管理职责,明确机构投资者合规风控要求。
加强信息系统管理,明确对程序化交易相关的技术系统、交易单元、主机托管、交易信息系统接入等监管要求。
加强高频交易监管。如,证券交易所可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适当提高交易收费标准,并可收取撤单费等其他费用。 (陈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