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5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3名驾驶人名单。其中1人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2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024年1月5日5时许,王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石狮市蚶江镇水头村二十区1号路段时,碰撞行人项某,造成项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并于当天10时许被石狮交警查获。
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王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