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蔡丽萍)近日,晋江一企业因私拉电线引发火灾,被当地政府执法人员依法立案并处以5000元罚款。
2024年6月29日,晋江市磁灶镇新垵村一陶瓷加工厂发生火灾,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接警来到现场及时扑灭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起火原因系该企业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充电,导致电线短路起火。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鉴于此次火灾事故造成的后果,磁灶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根据消防赋权执法的权限,依法对该企业立案并处于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