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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6日

月薪5000元的“野人”岗位遭疯抢背后

表演者的安全和健康权益咋保障

本溪关山湖风景区招聘“野人” (视频截图)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去景区扮演“野人”的视频,称工作内容就是鬼吼鬼叫,吓唬游客,满景区乱跑,中午还可以抢游客午饭。视频中,6名装扮成野人的人用手反复拍打嘴唇,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并与游客进行各种互动。

视频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的热烈讨论,甚至一度登上热搜。

月薪5000元招聘“野人”

景区:属实,但不能抢游客午饭

据媒体报道,视频中招聘“野人”的景区为本溪关山湖风景区,位于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属国家4A级旅游景区。

7月12日,该景区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景区原本就有10位全职演员,而关于这个“野人NPC(即非玩家角色)”的招聘通告,实际上在今年4月就已经发布,并且短短一周就有接近100人报名,最后录用了4个全职演员,年龄段在19岁到28岁之间。每个演员都进行了严格训练,网上传言“野人演员可以抢游客午饭”是不实消息。

“野人”演员工作时间是从上午8时到下午5时,包午饭。关于网上流传的景区“野人”月薪5000元的传闻,张先生表示确有其事。“5000元的工资在我们这一块儿算是比较高的了。”他说。

乍看只是“上班发疯”的工作,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轻松。

“其实那些演员很辛苦。”张先生向记者透露,选择这份工作的演员大多是为生活所迫,这个岗位每天高强度的工作节奏,起初也劝退了不少应聘者。

7月10日,景区负责“野人”招聘的工作人员赵先生(化姓)表示,应聘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需要全职且长期工作,不能干几天就走,“‘野人’比较辛苦,工作量挺大”,有很多人过来干了一两个小时就累得不行了。其次,需要有表演基础,因为“野人”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与游客互动。

此外,景区每天有三到四场表演,“早八晚五”,每周五到周日有夜场,“野人”需要在表演中扮演好角色。

除了“野人”以外

这类“有趣”招聘信息并不少见

除了在景区里演“野人”,模仿动物、观察动物的岗位近年来也层出不穷。今年年初,河北邯郸太行五指山景区就曾发布过招聘孙悟空扮演者的公告。该景区的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扮演者并非只需要吃东西,还要会模仿孙悟空的表演能力,与游客互动,并配合一些演出和直播,不仅仅是趴在洞里吃游客送的零食就行。

神农架景区也曾发布一则“花式招聘”信息:招聘3名动物观察员。工作内容为观察和救助景区内的动物,并兼职数星星,工作周期3个月,月薪6000元。应聘者除了要分享自己每天的观察情况,遇见“野人”要跑得快,遇见野生动物、美女还能拿稳手机继续拍摄之外,还要具备随时“网上冲浪”的能力,能及时回复网友评论,会“玩梗”。

这一招聘要求发布后立即引发关注,网友纷纷在评论区留言,“都别抢,让我来,我和当地野人认识”;还有人调侃:“万一没跑过被野人抓走,会给家属补偿吗?”

表演者的安全和健康权益咋保障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景区演出形式和需求具有多样性,表演者的用工形式比较灵活,表演活动中更是不乏一些危险项目。在此情况下,表演者遇到意外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表演者的安全与健康权益如何得到保障等问题值得关注。

浙江旅游科学研究院院长张晓峰表示,景区演员一般有正式合同工、与演艺公司或演艺团队签约、第三方劳务派遣、短时工4种形式。用工形式多样是因为景区演艺形式和需求具有多样性,有些属于常态化演出,有些是临时的阶段性表演。

用工形式的多样性有利于景区良性运营,但与此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表演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星星告诉记者,一些景区表演群体有两个特点:一是工作过程中存在高风险,易发生工伤事故;二是有时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工资发放主体、保险缴纳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劳动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能出现责任主体认定不清的问题。

此外,一些表演者的工作也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今年51岁的老孙来自山东曹县农村,在河南开封某景区演出20多年。老孙平时一天演出6~7场,今年春节假期,景区客流量大,他每天要演出10场,平均每天“喝”下并喷出2.5公斤左右的煤油。每年累计“喝”下500公斤煤油,让老孙也时常担心体内残留过多有毒物质。

从职业病认定角度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科副主任医师吴娜表示,一些景区表演者虽然可能符合因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这一条件,但由于难以证明自己与景区或者演出团体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且表演者本身群体较小,因此很难进行职业病鉴定。“而且有些伤害并非短时间内形成,而是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演员在这个过程中服务过多个甲方,这也导致职业伤害认定困难。”吴娜说。

“一般来说,景区表演者安全和健康遭遇意外情况时,可以找用人单位或者雇主来承担责任。”熊星星以杂技团举例道,如果表演者与景区或杂技团之间是劳动关系,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则属于工伤,由作为用人单位的景区或者杂技团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是劳务关系,则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晓峰认为,虽然针对不同的表演者在安全和健康保障方面很难做到统一,但不管是何种用工形式,景区或中介公司都要为被雇人员提供合法保障。一方面,用工方应主动为演员配备基本的人身保险。另一方面,针对特殊行业应在合同文本内进行更详细的约定,对于可能存在危险的表演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制定严格的作业标准等。

“表演者自身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高空表演时佩戴好安全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好安全检查。”张晓峰提醒,表演者还要积极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遇到问题时学会用合法途径解决。

为进一步保障景区表演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权益,熊星星还建议,景区或表演者所属公司要提前对表演者进行安全培训;景区或者表演者所属公司应按法律规定及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建立补充保险,购买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此外,相关部门应对营业性演出公司加强监管,核实演出方是否有相关资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和报备的手续。(《工人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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