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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又见“开门杀” 司机和乘客担全责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截图)

■融媒体记者 傅恒 通讯员 李佳炜

暑假期间,父母带孩子出游活动增多,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上升,无论是骑车还是坐车,都要小心“开门杀”的发生。昨日,丰泽交警通报了近期的“开门杀”案例,后排乘客和驾驶员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车门酿事故

司机和后排乘客担责

7月10日6时50分,谢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丰泽区通港西街辅道,谢某的母亲在车辆后排乘坐。6时54分,在未确认后方是否有来车的情况下,谢某及后座的谢母同时开门,致使辅道内正常骑行的叶某倒地受伤。经民警认定,谢某及其母亲共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5月7日7时25分,谢某驾驶一部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丰泽区少林路时,将车停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准备下客,此时坐在后排的康某未经观察就打开车门,与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全某重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民警认定,谢某及其后座康某共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避免“开门杀”

开车门时注意观察

据悉,所谓“开门杀”,即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未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经过的行人或者车辆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受伤甚至死亡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司机养成了“任性”开门的不良习惯,车子一停就随手打开车门,也不看看后面有无其他车辆,导致悲剧的发生。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交警建议大家驾乘机动车开车门时,使用“荷式开门法”,即开车门时总是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从而减少视觉盲区。对于骑行者来说,由于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100厘米左右,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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