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林志安 实习生 洪依玲
通讯员 朱小强 陈佳凤
产后脱发严重的王女士听信老乡的推荐,自行前往药店购买某中成药,结果服用一个多月后就因中毒进了医院。
日前,王女士到惠安县人民法院台商投资区法庭起诉该药店。收到起诉材料后,台商投资区法庭通过线上诉源治理平台委派金牌调解员工作室,联合化解了这起纠纷。
【案情】 女子服药中毒进医院 起诉药店要求赔偿
记者从惠安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3月,产后7个月的王女士自觉产后乏力、脱发严重,听信老乡推荐的某中成药滋补身体且生发效果好,便自行前往某药店选购该药品。
服用一个多月后,王女士出现尿黄、眼黄、纳差等不适情形,却未加以重视,而是继续服用该药品。5天后,王女士出现全身严重乏力、呕吐等症状,赶忙前往就医。经医院收治,诊断为药物性肝炎可能性大,伴有胆汁淤积症。
日前,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药店赔偿其各项损失。王女士说,她在医院躺了10天,抽了20多管血,而药店只管卖药赚钱,并称一个疗程要吃三四个月,假如吃上三四个月自己早就没命了。
【调解】 双方退货退款 药店补偿女子部分损失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承办法官立即通知涉诉药店经营者、执业药师前往法庭接受询问。经查,涉诉药品为甲类非处方药,确是该药店执业药师出售给王女士。
药店认为,所涉药品系合法合规购进,有相关证书可查,药品本身并没有问题。药厂制药系经过层层审查备案且在全国销售,若有产品责任也应追加制药公司承担责任。该药品系非处方药,属于可以自行选购的药物,王女士产后虚弱还长期服药,在出现症状后不仅未按说明书及时就医,甚至连其症状是否因用药引起的都无法确认,遂要求法院进行诉前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耗时长,同时鉴定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将增加当事人维权的诉讼成本。王女士系外来务工人员,过长的诉讼进程将影响其工作生活,她希望法院能够快速为其厘清矛盾,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了让当事人能够省时、省力、省钱解决纠纷,推进双方的矛盾纠纷有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鉴定的法律风险,同时开展调解工作。最终,经过法官及调解员多次沟通说理,该案双方达成一致,以“诉前调书”形式息诉止纷:双方进行退货退款,药店另外补偿王女士因该案引起的部分损失。
【提醒】 经营者多些责任心 消费者谨慎用药
药店经营者经法院普法后,表示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在出售药品时提醒消费者按说明书服药,并在店内张贴显著标识。
法官提醒,零售药店既是市场销售主体,更兼具提供用药指导与药学服务的社会功能;执业药师是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药学服务的专业力量,也是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药店、药师应承担起相应社会责任,不能因“一时之利”毁人误己。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生产者、经营者,要筑牢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法律红线,在合法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提高服务水准,如更新“适老版”“大字版”“数字版”等说明书,在销售药品时多几句嘱托指导,少一点袖手旁观;作为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谨慎用药,服药前认真阅读标签或说明书,并在医师、药师的指导下用药,当产生不适症状时,尽快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