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是邻里朋友,因借贷11万元纠纷二十多年,两家关系闹得窘迫难堪。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执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终于相信被告确无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能力,被告也后悔不已,最终“折价”一次性偿还6万元,双方和解。
案情概述
八旬老人起诉邻里
对方困难调解言和
原告周某(男,82岁)与被告施某(男,70岁)两人是晋江永和镇人,是邻居也是朋友。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并约定借款利息,周某借给施某合计本金11万元。二十多年来,周某陆续向施某口头催款,但施某表示自己生计困难,在还款3.5万元之后,未继续还款。周某考虑两人关系,未将事情闹僵,但在此期间,双方心存芥蒂,两家关系由此闹得窘迫难堪。
近期,周某考虑自己年事已高,为避免日后两家人继续为此事纠葛不已,遂起诉施某。经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施某应偿还原告周某共计7.5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后,施某仍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对施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实地深入了解,施某确因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另一方面,周某始终不相信施某无还款能力,而施某认为还款利息太高了。为彻底化解两位老人的矛盾,执行法官在申请人周某同意后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周某同意让施某一次性偿还6万元,之后双方债务一笔勾销。
法官说法
应履行还款义务
避免失去“里子面子”
法官介绍,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发生在亲戚、朋友、邻里之间的情况比较常见,此类案件到审判、执行阶段,彼此情绪既对立又激烈。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方面会依据相关法律文书作出相应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会实地深入了解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再根据事实情况,引导双方和谈化解矛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本案中,周某与施某两人为借贷纠纷纠葛二十余年,周某始终不相信施某无还款能力,施某认为还款利息太高了,两家邻里关系也因此闹得窘迫难堪。在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周某终于相信施某确实无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能力,施某也为事情闹到被强制拘留而感到后悔不已。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合意,体现了法院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法官奉劝被执行人,借贷纠纷如有还款能力,应尽快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特别是亲戚、朋友、邻居关系,避免案件进入审判、执行程序,否则不仅伤了和气,还失去“里子”和“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