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全省在资助体系框架内设立青年科学基金,整合设置“创青”“优青”“杰青”“攻青”4类项目,进一步完善强化对基础研究领域青年科技人员培养、成长和发展的梯次递进支持机制。
“创青”项目支持科研起步阶段,未获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后继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人应是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
“优青”项目支持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较好成效,具备较好研究基础和持续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的能力水平。项目申请人应是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
“杰青”项目支持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创新性成果,对促进学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更高水平基础研究,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项目申请人应是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43周岁以下。
“攻青”项目,支持基础研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成效,具备进一步攻关实力的青年科技人员,持续围绕同领域方向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前瞻、集成、创新性基础研究攻关。项目申请人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省基金各类别项目实施期均为3年。实施细则明确,省基金采取多元投入与联合资助,并明确联合资助单位基本条件要求、联合资助项目类别等,提出联合资助单位出资经费统筹比例,从原来省级、市级单位分别为30%、20%提高到原则上按40%、30%计提,适度加大对联合资助单位政策性追加立项之外的竞争立项激励。(据《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