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刘闽华 文/图)日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永春收费站连续查获两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闽C9Z×××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鲁某未携带驾驶证。民警核查发现,鲁某的驾驶证为吊销状态。鲁某交代,此前其因醉驾被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但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遇上警察查车,就自行开车外出。民警对鲁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随后,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闽C3P×××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要求驾驶人郑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郑某坦言自己没有驾驶证,驾驶技能为自学,心存侥幸便开车上路。民警对郑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持证”上路,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