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傅恒 通讯员 王唯佳 文/图
深夜降临,两辆小车在泉州大桥上飞驰而过,过往车辆看到这一幕纷纷紧急刹车避让,好在并未发生事故。泉州交警接到举报后立即开展调查,两名因“路怒”飙车的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夜两车桥上狂飙 最高时速达到169km
“我要举报,泉州大桥上有两辆车在飙车,车速飞快!”9月12日晚,泉州交警鲤城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泉州大桥路段,有两辆小车以百公里以上的时速在追逐竞驶,非常危险。
鲤城交警大队经初步调查,发现9月12日晚确实存在一蓝一白两辆小车在中心市区道路上快速行驶、互相追逐的情况。蓝色小车最高时速达到169km,白色小车的最高时速达到150km,而两车行经路段限速为50km/h。
警方快速锁定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李某、邱某,两人均承认当晚驾驶车辆追逐竞驶的行为。民警询问两人为什么要追逐超车时,邱某、李某的回答均是觉得被挑衅了,就想和对方比一下。
路口等待红绿灯时 两车相约“拉一下”
“在宝洲街与温陵路交叉路口等红绿灯时,对方把车窗摇下来说‘拉一下’,意思是要和我飙一下车。我就点了下头,然后我们就在泉州大桥上互相追逐超车。”司机邱某说道。
根据两人供述,当晚李某驾驶蓝色小车搭载女友准备回晋江,在宝洲街田安路路口与邱某驾驶的白色小车相遇,两人在驾车通过该路口时因别车的问题互相不满。邱某同意追逐的建议后,两人不顾车内同伴劝阻,驾驶车辆在宝洲街至泉州大桥路段车流中不断穿插、追逐竞驶。当时,泉州大桥上有较多车辆在行驶,两人的行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目前李某、邱某已分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两人因在道路上严重超速的行为,还将面临最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面对民警,李某与邱某心怀悔恨,表示十分后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让行,管好情绪,别让怒气冲昏了头,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