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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造谣“发生火灾” 男子被行政处罚

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张希达)日前,54岁的惠安男子在短视频平台上造谣称“泉州某公司发生火灾”,惠安警方依法进行查处。

网民杨某武(男,54岁,惠安辋川人)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短视频平台上编造发布“泉州某公司发生火灾”的虚假信息,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担忧,扰乱了社会秩序。惠安警方迅速响应,依法对造谣者杨某武予以行政处罚,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近期,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惠安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严查严处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切莫因贪图流量,或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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