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黄阿兰 林亚美 文/图)近日,洛江区2家公司存在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洛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开出罚单。
近日,洛江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泉州一箱包鞋业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一楼仓库现场存在电动摩托车在室内停放并充电,作为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摩托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箱包鞋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消防监督员依法对一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综合楼一层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该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作为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存在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给予该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8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电动车在室内充电十分危险。电动自行车起火速度极快,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不只火场高温这么简单,还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有毒烟气蔓延极快,对人体伤害不可逆转。消防提醒,为了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请做到文明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切不可忽视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