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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开车上路千万条 牢记安全第一条

7座车挤进10个人

白色小车受损严重

■融媒体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陈旖旎 文/图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人们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也方便大家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当然,想要自己开着小车去旅行,一些原本就该做好的准备工作一定不能松懈,比如及时开车去年检,或者出发前对车辆的状况进行简单的检查,否则多半会在你没注意时让你的出行计划“泡汤”。

A

车辆逾期未年检还超载

司机被记7分罚款220元

车辆逾期未年检、核载7人实载10人,日前,泉州高速交警对存在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司机左某进行了查处。

11月2日上午7时15分,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沈海高速水头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闽C3×××Z的小型普通客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便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率42.86%,车上乘客均为务工人员,年龄较大。乘客上车时,司机左某认为路程不远,挤一挤就到了,便抱着侥幸心理超载上路。

民警进一步核查信息时,发现该车的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逾期未年检。民警对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车辆超员载客和逾期未年检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左某作出驾驶证记7分、罚款220元并扣留车辆的处罚,同时要求其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民警提醒:为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车主应当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及时报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车辆超员超载,会增加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逃生和抢救伤员的难度也会加大,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B

爆胎后处置不当引发事故

司机被记3分罚款50元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爆胎,司机杨某因处置不当引发碰撞事故,高速交警对其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10月29日下午3时20分,杨某驾驶车牌号为皖CZ×××2的白色小轿车,沿沈海高速行驶至厦门往泉州方向2260公里处时,由于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身左侧与姚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闽E9×××9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和道路护栏严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幸无人员伤亡。

经查,事发时杨某驾驶小轿车在第四车道上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车辆左后轮突然爆胎,他采取紧急制动导致车辆瞬间失控,剐碰在第三车道上正常行驶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随后小轿车旋转多圈才停下。

杨某因存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被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外出前特别是需要长途行驶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状况,注意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和轮胎气压,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应及时更换,轮胎气压不宜过高或过低;一旦发生爆胎,要保持车辆直线行驶,缓慢减速停车,不要猛踩刹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要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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