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  泉州晚报  泉州商报  今日台商投资区  旧版入口






2024年11月06日

老人被骗刷脸 签订多份贷款合同

法院:合同无效无需还款

近日,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对被盗用个人信息的受害人主张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单质押贷款合同不成立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江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2017年,江某在从事保险推销时认识高某,在多次帮助高某购买保险后获得高某信任。2020年9月,江某因经济拮据,产生盗窃念头,其看高某年近七旬,且不会使用支付软件,便欺骗高某购买保险完善信息需要人脸验证。在高某的家中,江某用自己未实名注册的手机号为高某申请支付宝账户,诱骗高某刷脸实名验证后,将高某名下的银行卡绑定到该支付宝账户,并记下账户密码,后江某利用该支付宝账户,盗窃高某银行卡内的钱款共计183183.57元。其中,江某先后数次使用高某的保单向某保险公司进行贷款,贷款资金到账后将钱从高某账户转入其控制并使用的高某的支付宝账户。高某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确认高某与某保险公司之间的保单质押贷款合同不成立。

该案经一、二审审理认为,高某进行验证的一系列行为意为完善保险信息,而并不具有与某保险公司成立保单质押贷款合同的意思表示。法院判决:确认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高某与某保险公司之间的保单质押贷款合同不成立,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福晚)

--> 2024-11-06 法院:合同无效无需还款 3 3 东南早报 content_107762.html 1 老人被骗刷脸 签订多份贷款合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