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因擅自转录网课,被判赔违约金28.5万元及律师费8000元。近日,厦门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培训课程转录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5月,小苏(化名)报名了厦门某动漫科技公司的网络原画培训课程,花费9500元。然而随着课程接近尾声,小苏开始犯难,学业和生活的压力让他担心无法充分利用课程内容。于是,他决定找人帮忙提取课程视频,留着日后反复学习。小苏通过淘宝联系上一名客服人员,并把自己的账号交给对方使用。然而他没有意识到,报名时合同上明确规定,学员不得将课程账号、密码及教学内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一旦违反规定,需支付高额违约金。
某动漫科技公司通过后台数据发现小苏的账号在短时间内频繁在异地登录,并且以极短的时间点击播放全部课程回放。这些反常操作引起了该公司的警觉,并找小苏核实情况。小苏承认将账号交给了淘宝店铺的技术人员操作,目的仅仅是录制课程供自己学习使用。他坚称自己没有将课程传播给他人。
但某动漫科技公司认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不仅损害了公司的知识产权,还可能引发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该公司将小苏告上法庭,要求他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学费的30倍,总计28.5万元。小苏则辩称合同条款不合理,且其行为并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定小苏的行为构成违约,支持了某动漫科技公司诉讼请求。
(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