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许钹钹/文 王柏峰/图
“安居”是“乐业”之本,物业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关系着居民的幸福指数。过去的一年,我市深入开展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构建“幸福社区 人人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昨日,本社“融媒通两会”工作室特邀市人大代表陈增坛、市政协委员肖源红和住建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探讨如何优化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两会声音
安置小区可探索“大物业”服务模式
泉州市人大代表、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增坛认为,破解小区管理的难题,可以将“选好一个热心、公道的业委会班子”和“选好一家靠谱、优质的物业公司”作为切入点。他介绍,石狮市宝盖镇在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中,摸索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好法子,例如通过线上、线下投票的方式选出业委会、监委会班子,由各楼栋业主推选出业主代表。选择物业公司时,物业公司拿出方案并进行面对面竞标演说,再由业委会、监委会和业主代表现场打分投票。
“尤其是针对安置小区的乱象和根源性问题,可以探索‘大物业’服务模式。”陈增坛建议,将多个安置小区物业服务打包招标,通过力量捆绑、资源整合的方式降低服务成本,通过规模化实现效益化。
在就地化解矛盾方面,可在每个村(居)委会成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除了网格员、物业经理、法律顾问、各部门挂钩小区人员外,还可以吸纳有经验、有威望的老人会会长、民警、志愿者等社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
此外,陈增坛还建议,可通过建立小额维修资金筹集机制、增设公共服务项目、利用小区资源开展经营活动等方式拓宽小区公共资金来源,进一步助力小区高效治理。
建议推行物业服务岗位学分制培训
泉州市政协委员、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主任肖源红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服务而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究其根本,是物业服务公司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感缺失,主管部门及权利业主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匹配造成的。她建议,物业管理服务岗位人员应提升法治意识,可由住建主管部门联合司法局做普法宣导,提倡物业服务企业配备法律顾问,制定日常制度规则,利用社区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培训学习。住建部门可以季度为周期,定期联合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演练、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推行管理人员、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岗位学分制培训。
此外,她建议可由各部门将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归集并进行信用核查,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开展联合惩戒。还可以开展年中、年终专项整治检查,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等专业人员,形成专家成员库,协同多部门联动。